我为群众办实事 | 涞水法院调解员曹春友:心有暖阳,霞光漫天
“曹书记在吗?我有个案子要跟他聊聊。”
“曹书记,你说这事儿怎么办吧,我们都听你的。”
“有矛盾先找曹书记给调解一下,他了解咱们的情况,说的话也有道理……”群众口口相传的“曹书记”是涞水法院义安法庭的调解员曹春友,因曾担任涞水县义安镇寺皇甫村村支部书记18年,因此人们习惯亲切地称呼他“曹书记”。
今年74岁的曹春友对待每一次调解都一丝不苟,只要找到一个突破口,他就会努力做动员疏导,力求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都能满意。他始终坚信,把矛盾纠纷摆在法理交融的平台,秉持惠民护民的扎实工作作风,就能够找准纠纷化解的症结,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。三年来,他始终坚守调解第一线,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。 大连民生网
为充分发挥老党员、老干部密切联系群众,通达社情民意的优势,达到“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”的良好效果,涞水法院在向曹春友正式发出成立调解室的邀请时,老书记当即表示,“我是党员,只要时代需要我,人民需要我,我就得撸起袖子加油干!”
定纷止争,做法官的好搭档
在调解工作中,曹春友坚持做好一名“普法员”和“联络员”,待人亲和,始终以老百姓的身份与当事人平等沟通,一心为民,坚信“我离当事人近一步,当事人就离公正近一步。”在曹春友看来,调解工作可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纷争,平息人们心中的怒火,何乐而不为?
“徐法官,昨天那个案子被告那边有了新的调解方案,我跟您再汇报一下。” 安徽中小学教育网
“曹书记,我就在村里进行普法宣传呢,一会儿咱们见面沟通。”
原来,今天是义安法庭入村普法的日子。于是,在寺皇甫村的宪法广场上一老一少热烈地讨论起了案情。曹春友常说:“我是调解员,但我更是法官团队的一员。即使调解不成,我也会尽最大努力缓解双方矛盾,做细调解笔录,让法官拿到卷宗就能掌握双方争议焦点,这样就能减轻法官的办案压力,提升我们这个团队的办案质效。总之,能力范围内,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。”“曹书记在调解案件的过程中,始终坚持从大处着眼、小处着手,把关怀倾注进每个案件之中。我跟曹书记是深化诉源治理的好搭档,服务乡村振兴的好战友。”义安法庭的徐帅法官骄傲地说。 大连民生网
案结事了,做纠纷的“终结者”
天下难事,必作于易;天下大事,必作于细。曹春友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运用自己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“察言观色”,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特征和性格特点,细致入微地观察当事人的每一个细节,深入掌握案件情况,准确捕捉案件难点,最终做到案结事了。
2023年1月,义安法庭委派曹春友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。正处于春节假期的曹春友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案情。联系到被告张某后才发现,张某年近60岁,且有智力缺陷,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已经描述不清楚。曹春友又打通原告刘某的电话,原来是刘某骑电动车经过村中道路时,被告张某恰好出现,因当时正值下雪道路湿滑,刘某躲闪不及摔入路边泥沟后受伤。刘某着急赶路并未及时报警处理,回家后发现受伤较重,遂决定起诉要求赔偿。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曹春友将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的儿子约至“曹书记调解室”,与双方仔细梳理案情,反复释法明理,希望从和谐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化解纠纷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两天后,原告给曹书记打来电话,“我也是党员,我听您的,他是弱势群体,也不是故意的,我还告啥。反正我的伤早好了,谢谢您啊,曹书记。” 青阳新闻网
“看到经过我调解的纠纷能够案结事了,我是真高兴啊!”这位70多岁的优秀调解员如是说。
循循善诱,做群众的贴心人
曹春友在调解时,善于在语言运用和工作方式上下功夫,通过电话联系、面对面交谈、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,循循善诱地开导当事人,以诚心换真心,以热心换民心。
“曹书记在吗?我们来履行赔偿款了,您联系对方领取一下,给我们打个收条吧……”说话的是义安镇李皇甫村的村民李某。事情要从一年多以前说起,李某与同村的王某原本是好邻居、好朋友,李某的父亲到王某家中帮忙修缮房屋时,不慎从屋顶跌落摔伤后死亡,李某要求王某赔偿丧葬费等各项损失100多万元,双方多次协商未果,遂诉至法院。曹春友接到案件后立刻前往被告王某家中了解情况,看到调解员的到来,王某情绪十分激动,声泪俱下地表示,“人走了我也非常难过,但是我家修房没叫别人帮忙,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上了房顶,家里的条件您也看到了,拿不出那么多赔偿款啊。”曹春友了解到王某家中并不富裕,如果不是房屋漏雨无法居住也不会修缮房屋,在耐心安抚王某的情绪后,曹春友决定到原告李某住处看望。到达李某家中后,李某非常气愤地向曹春友控诉王某的不负责任。曹春友了解到李某家庭条件也不好,李某父亲的死亡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。 时尚生活网
双方对李某父亲到王某家中帮工并坠落死亡的事实认可,但是对赔偿金的数额争议较大,且因王某经济条件不好,无力一次性支付赔偿金。曹春友先分别做双方的工作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促使双方将心比心、设身处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,后又多次组织两家人面对面协商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王某同意赔偿李某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7.5万元,分12个月给付完毕。这个案件虽然已经调解结案,但曹春友的关心还在继续,他时常回访双方当事人,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,力所能及给予帮助。目前,这起案件的赔偿款已经履行完毕,双方也如往常一样和睦相处。
曹春友因为热爱调解,投身调解,奉献调解,成就调解。他在调解工作中以“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”的精神风范,忘我奉献、服务群众,为法治事业添砖加瓦。 萧山教育网
下一步,涞水法院将进一步发挥“曹书记调解室”的职能,将全面、专业的调解与乡土风情、村规民约相结合,积极为群众畅通高效、便捷解决纠纷的渠道,群策群力,为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!